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關于完善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著力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進一步完善房地產長效機制,推動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根據通知,廣州市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工作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市住房和房地產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作用,落實各成員單位責任,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加強信息共享和監測預警,提高政策實施的針對性、有效性,統籌推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同時,加大保障性住房供應力度。一方面,加大商品住宅用地公開出讓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力度,配建保障性住房數量原則上不少于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年新增輪候戶數。另一方面,積極引導企事業單位等各類主體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存量土地、產業配套用地和存量閑置房屋建設、籌集保障性住房。
相關負責人表示,廣州市將繼續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通過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種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給。規范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完善《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配套政策文件,鼓勵集中式長租企業發展,進一步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據介紹,廣州市還將強化人才購房政策管理。享受市轄區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單身(含離異)人士,購買商品住房時,須提供購房之日前12個月在人才認定所在區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的繳納證明,不得補繳。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伙同他人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等騙取人才購房資格的行為。另外,調整增值稅征免年限。將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等9個區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從2年提高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