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以縣城為主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下達2021年第一批排水設施建設中央基建投資預算資金7064萬元,支持縣城和設區市以下城市的排水管渠、排水除險設施等項目建設。
據悉,第一批排水設施建設中央基建投資預算資金主要支持9個縣的項目建設,包括興安縣雙女井溪防洪排澇項目(一期)、蒼梧縣新縣城排水防澇工程(一期)務實路—茶香路、靈山縣海巖路南延長線道路排水工程等相關排水防澇工程建設。
為加強項目和資金管理,自治區要求各地強化統籌實施,將縣城排水設施建設改造與洪澇災后恢復重建、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老舊小區改造等有機結合,優化各類工程的空間布局和建設時序安排,避免反復開挖、“馬路拉鏈”“遍地開花”等現象影響居民生活;嚴禁出現“報大建小、縮減投資規模”情況,嚴禁將中央預算內投資截留、擠占或挪作他用,項目建設所需其他資金要確保足額及時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