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日前發布消息稱,江西省全力保障農民住房安全,今年起,農村危房改造實施對象由原來的4類重點對象擴大到6類農村低收入群體。符合危房新建相關條件的農戶,財政補助標準不低于2.2萬元。
6月初,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五部門聯合發布《江西省2021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明確6類農村低收入群體包括易返貧致貧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以及農村低保邊緣家庭、低收入殘疾人家庭、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江西省將采取3項措施建立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以行政村為單位,逐級建立農村住房安全動態監測臺賬;建立農房日常安全巡查報告制度,將每月監測的危房戶逐級匯總,由各縣(市、區)及時列入年度改造計劃,確保“應改盡改”;通過下發簡單易懂的住房安全監測宣傳手冊、明白卡,提高農戶及時發現房屋安全隱患的能力。
根據不同對象類型、不同改造方式,江西省還明確了農村低收入群體危房改造的補助標準。各地將建立驗收申請、工程驗收、資金撥付“全流程高效暢通、全過程無停滯”工作程序,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同時,拓寬資金籌措渠道,建立農戶主體、政府補助、社會幫扶等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減輕農民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