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多項指標處全省前列。
一是再造審批流程,真正實現“一減到位”。經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時限由改革前308個工作日壓縮至70個工作日;審批事項將原來73項精簡至20項。申請材料由改革前400余項縮減至33項。
二是推行全程代辦,真正實現“一人包辦”。組建專職代辦隊伍,實行“一對一”對接和“保姆式”服務,為企業做好從立項到竣工驗收階段所有審批業務的代辦服務。截至目前已為1354家企業提供代辦服務8957次,這一做法獲省政府營商環境辦高度評價。
三是推行電子證照全覆蓋,真正實現“零紙質、不見面”。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中,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等所有審批結果均采用電子印章方式出具審批結果。目前已出具電子證照2496個。企業不需要提交紙質資料即可實現營業執照、資質信息等實時獲取,基本實現全程“零紙質、不見面”。(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