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滄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對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資源化利用及監督管理等作出規定。《辦法》將于2月1日施行。
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是改善人居環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迫切需求。《辦法》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遵循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屬地管理、因地制宜、簡便易行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全程分類管理體系。
滄州市、縣級生活垃圾分類主管部門將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專項規劃依法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按照布局科學合理、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兼顧區域統籌的原則布局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統籌組織建設生活垃圾收集轉運站,設置大件垃圾拆解、可回收物分揀等場所,提高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效率。
《辦法》明確,滄州市將建立涵蓋生產、流通、消費等領域的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工作機制,減少生活垃圾產生,促進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鼓勵減少使用和積極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廣應用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產品,引導消費者使用綠色包裝和減量包裝。同時,要求生產經營者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避免過度包裝。
為積極引導廣大群眾分類投放生活垃圾,滄州市根據當地生活垃圾的特性、處理方式,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向社會公布,并根據生活垃圾處理結構的變化隨時進行調整。同時,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日常管理制度,按照規定和實際需要設置、清潔和維護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保持容器完好、整潔,引導相關單位和個人分類投放生活垃圾。《辦法》規定相關單位配備相應設備和作業人員,使用符合規定的專用車輛,按時分類收集生活垃圾并運輸至規定地點進行相應處理,實現全流程管控。
此外,滄州市將積極推動資源循環利用。鼓勵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創新回收模式,建立信息化平臺,采用“互聯網+回收”、智能回收等方式,增強可回收物投放便捷性;鼓勵住宅小區、商場、超市等場所設置便民回收點,采用以舊換新、設置自動回收機、網絡購物送貨回收包裝物等方式回收再利用;鼓勵單位和個人使用可循環利用的產品,促進閑置物品再利用,引導全社會形成綠色生活新風尚。